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

外籍勞工休假規定



各位雇主雇了外勞, 通常仲介會拿一堆文件給你簽。

裡面就有勞動契約, 通常大家沒有仔細看, 裡面有勞工的休假規定,每七天應有一日之休假, 這規定跟台灣的勞基法一致

例假日薪資照給

實務上, 大部分外勞都僅要求一日或兩日之休假

台灣的勞基法規定, 休假日可加班, 但薪資要加倍給與,例假日不可加班 ,這點和外勞管理不同 可是薪資一樣要加倍給與 所以外勞例假日工作, 要給加班費567元/日

勞動部新聞稿, 放寬長照2.0服務範圍

有請外勞的家庭, 經照管中心評估長照等級7或8級, 外勞休假可申請喘息服務, 但限制嚴格 還是很多家庭不符資格

勞動部新聞稿↓↓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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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合約和終止合約是兩個觀念

 和外勞的合約是定期合約,只表示這合約是定期的,時間到這合約就結束。如果還要繼續要重新打合約。 和能不能終止合約是兩個概念,並沒有關係。 也就是說即使定期合約,仍然可以終止合約。 現在多是經過勞工局的協調,以合意終止比較多。 如果一方就是不願終止,或要求賠償,現在勞工局多會以搓圓...